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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翅膀,也是蠟作的。
26 . Apr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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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April
其實本來想從The same coin開始寫起,作為參與2013新年活動的首篇評論,某種個人意義上的開張大吉。然而轉念也只是一瞬間的事。雖說由自己的譯文著手,以所佔優勢這方面的考量…多少是有些卑鄙的──在一般讀者之中沒有人應當比譯者本身更瞭解原文文本的用語特色、脈絡以及深層信息,那些作者隱藏的巧妙玩笑、樂趣,以及隱晦的指涉與提醒,甚至是人物的關係和零散的不重要的動作描述──如果你無法比一般輕鬆閱讀的讀者更為努力地作功課、揣摩思考與斟酌以掌握該文藝性文本,說實在你根本就不該去碰它……這也同樣是我自問為何不就手邊譯文寫篇評論的緣故。

另一個原因則是,這篇故事在有著簡單情節與詼諧明快氛圍的特質之外,登場人物的言行與心理(此部份主要貢獻者明顯是某教授)皆有其戲劇性張力。

內容簡介

戰後約七年左右,西弗勒斯和哈利因為鄧不利多的指派來到巴黎,追捕新一代的食死徒領袖盧修斯.馬爾福。入住某間旅館的兩人因為上層安排失誤而被迫共享一間房,因為雙雙喝醉而擦槍走火的繾綣夜晚過去後,聰明的大偵探(?)哈利發現了一夜激情並不是意外並一語道破。最後真相大白,附上一個對未來充滿希望的HE。

人物

先談談主要人物。

西弗勒斯:

《巴黎》裡的西弗勒斯在性格方面無疑是壞脾氣、暴躁,易怒有如吃了炸藥…雖然那炸藥也是源源不絕自產自用的,同時也是多疑、神經兮兮,會暗地吃醋實質表現,有血有肉到連咆哮都顯得十分可愛的。

在此刻意營造某種詼諧感的文本中,對於這名理當風雨飄搖中仍屹立不搖的前間諜最為人性化(也較為柔軟)的最主要描寫,無疑是搭乘麻瓜計程車邊惶恐於自己會就此不光彩死去的段落。那擔心受怕抱怨還抱怨得小家子氣到十分好笑的心理活動敘述給譯者也帶來許多樂趣;再來則是從頭到尾都在嫉妒哈利與酒店雇員關係──而且還表現得十分明顯的外顯行為──無論是捏造個「我們巫師應當盡量避免接近麻瓜」的規定,或者是在旅館酒吧發火試圖自行離去的表現。相較於許多文本,《巴黎》裡的西弗勒斯簡直有些毛躁莽撞,心境還未受間諜生涯磨損疲憊到對生活的一切無能反應,倒像個仍有精力發怒恐懼…以及好好過生活的年輕人。這樣某種程度無視戰後現實的,朝最好情況設想(甚至有些童話式)的安排配合此文本的風格傾向自有其趣味,也省去了許多問題:

如果登場的是個老邁疲倦心境的前雙面間諜,這篇同人的各種情節就要先劃個大叉……最好的情況,這些原本趣味橫生的敘述也只能刪減成平淡的章節過渡。另外可以想見,在現實風格的描述下,盧修斯也得真的出來幹點什麼對他的對手造成實際傷害的壞事。

是以以個人之見,這種性格異化之於此類風格的創作在某種程度上是必要的。(在這裡就不討論符實的必要以及程度多寡問題了。)

至於在外貌部份,此文本設定則(同樣可能不太符實)是男性審美觀中看上去或許都覺得有魅力的類型。(佐證者:服飾店員、伯納)雖然當事人相當惱火。哈利的評價則如文本內所述…換個服裝之後的前魔藥學教授終於像個人,(如果不是礙於這個人是誰的話)甚至於願意跟他滾床單的(參見哈利與伯納酒吧對話時的內心獨白)。

哈利:

而畢業已經七年或更久,作為年輕的,會講法文,曾跑了好幾趟麻瓜世界出任務並對此熟門熟路的成年小夥子(二十四歲左右?)的哈利則是機敏、歡快、直白以及因成長而相較於許多同人文裡的設定要來得強勢,無論是就「您」(Sie)或「你」(du)的相互稱謂方式提出抗議,又或者是無視西弗勒斯在下計程車後的怒瞪,透過類似的文句間描寫可得知,至少這名年輕人的氣勢在兩人關係強弱方面足以達到既能笑著安撫,又得以與他的前魔藥學教師耍嘴皮相互抗衡的程度。

雖然在處理旅館問題而被迫面對一隻如猛獸般憤怒/危險的魔藥大師時,這名年輕人可能真的覺得自己一度有了生命危險──雖然他當下仍有餘裕想著要怎麼報復始作俑者。此外,在因理虧而小心翼翼的態度之下又擁有足夠的勇氣與脾氣,(與另一篇文作對照的話)這似乎亦為此文作者筆下的哈利所擁有的類似共通性。

盧修斯:

雖然連張臉都沒出現,但因整體架構設計的緣故,站在另外二人對立面的他無疑是此文本的主要人物之一。一如不少同人創作者都愛起用他擔當重要的、野心勃勃的反面人物──不管該文裡他是死的活的,也不管衍生文本身氛圍是緊張嚴肅壓迫感十足令人窒息的或者輕鬆詼諧惡搞大團圓的走向,L爹總是,嗯,很好用的一塊磚,真要一一條列還族繁不及備載的程度;在《巴黎》中這名男人則不意外地再度(如果閱讀同人創作先後次序可視為一種具繼承性的系列關係)率領著食死徒殘黨讓人在巴黎這座大城市撞見,成為某對冤家拍檔的狩獵目標。雖然(題外話)就個人而言,巴黎去完去就去比利時…這選擇行動地點品味還真的不怎樣。


再來則是次要人物:

阿不思:

身為哈波系列的重要登場人物,這名睿智的老人在《巴黎》裡並未佔據多少篇幅,但仍可以從言談間體察到哈利和教授二人對他的親近信賴度。(這方面的安排算是中規中矩)而這名次要人物最為搶眼的時刻則是全文尾末處,遭二人留下在旅館餐桌旁愉快地一人繼續吃早餐之時。

至於在此文本中其最主要功能也出現在尾末,偉大的首領親訪巴黎以通知新情報…其實以整體情節的邏輯推斷,他真沒必要特別出馬一趟,作者這麼安排的原因也許主要還是情節設計上需求,藉由鄧不利多的突然出場和彷彿置身事外的愉快態度推上一把(並非紅娘典型走向),讓西弗勒斯和哈利得以在此轉折後自然地進行後續談話。不過那個突然到來的「因為所以……我的先生們,你們要準備動身到比利時囉」的告知簡直像整人遊戲什麼的。

伯納(Bernard):

身為一有名字的原創人物,伯納的重要性自然較路人等級要來得高。於此文本內作用方向和阿不思以及服飾店店員差不多,不過其在協助情節以及二名主要人物關係推進一事上的份量頗重。首先,他是二度刺激到兩人發展的催化劑;一次在旅館櫃台,一次是旅館酒吧。再來,這名次要人物也是直接對哈利點出情形與給予建言者,一名變相的…此文的紅娘。

而除了取其功能性外,作者在描寫此一人物時沒犯什麼低級錯誤,好比不必要的過多著墨或是在塑造形象方面過於單薄,也就是說在給予了他潘西丈夫以及旅館實際經營者的身份的同時,未開始交待他的個人興趣和生平。

關於此人物,唯一的缺點…或說仍值得疑慮的小點,可能是伯納和服飾店員之流的次要人物都十分巧合地覺得教授看上去很不錯,而西弗勒斯的外界形象…在大眾的眼光或者普遍認知裡應當多少與此…順利自然的情形有出入。不過這部份的設定是作者的自由,不多加置評。

其它:

服飾店員(開頭約十分之一篇幅出現)和旅館內酒保一類的無名姓人物。佔了協助情節推進的小部份功勞,但幾乎可以略過不提。

結構

故事的主線情節十分單純,因此它的結構也屬於簡單形式,只有一條主線,並採用第三人稱全知視角敘述形式。與一般口述故事一樣,一切先是有個開頭─然後又發生了些什麼─最終來到一個有完整交代的結尾。此文本無倒敘,無開放結局,也無複雜的多主線交錯設計。其較特別之處在於結尾段落安排了類似於解謎的轉折,為全文情節提昇層次最關鍵之處。

故事一開始的背景框架就是二名主要人物一同執行一趟雙人任務──在此文本世界中仍活得好好的老校長將兩個長年不合在彼此認知中看來也沒機會合拍的人一起扔到巴黎街頭出任務,去抓此文唯一有名姓卻沒戲份的反派,魔藥學教授長年的舊識──盧修斯.馬爾福。

如果在上頭多加著墨設計的話,這樣的任務即可以成為骨幹延伸發展成中長篇,正如人物:盧修斯段落所述,雖然呈顯形式和風格自有差異,然而不少同人創作者都選擇了類似的設定,讓盧修斯成為伏地魔倒台後的新一代反派頭目,並將之作為整體環境背景的一環。甚至很多時候他在相關衍生文中是強大且危險的,可以造成很多…難以彌補的傷害。

那麼《巴黎》呢?此文作者自然沒有用此一元素築成一個嚴肅的、完整的世界架構企圖──它試圖行走在諷刺詼諧之道的風格,以及專注於主要人物細微心緒之中的描寫很能說明這點。重要事件亦幾乎皆發生於旅館內(封閉性的地點),兩名主要人物之間。

此文本依情節轉折可簡單整理為三大部份:

1. 哈利協同西弗勒斯到巴黎執行任務(約佔全文四分之一篇幅)
2. 抵達旅館,發生主要事件並共度一夜(超過全文一半的篇幅)
3. 隔日早晨與阿不思會面,並釐清事件中的誤會(約佔全文五分之一篇幅)

而以耽美同人的主要元素:CP之間的感情描寫來加以檢視,重要的事件(1.抵達旅館後西弗勒斯誤會櫃台人員伯納對哈利的態度別有用心 2.酒吧裡再度遇到伯納 3.由前一點引發的二人滾床單後續 )發生在第二部份(場景皆為旅館內部)。而情節的轉折與高潮處(發現空魔藥瓶)則發生在第三部份。

時間

敘事內容皆發生於二十四小時(一日)之內。順敘形式。從開頭大街上對話場景的第一日白天起算,過渡到第二部份敘事時間點的第一日夜晚,繼而接續到第三部份的翌日早晨。

幽默與諷刺──巴黎街頭的上百種死法

如標題所示。這上百種死法還都來自於一趟計程車之行。

此文本中在此方面最花心力的段落大概就是二名主要人物在街頭攔下並搭乘某一部麻瓜計程車的過程,相較之下(此文設定)常跑麻瓜世界的哈利自然很鎮定,而西弗勒斯則驚跳得連魂都快飛散去。在翻譯《巴黎》過程中即為了這部份笑得樂不可支,沒在法國搭乘過計程車的我不禁想問問作者到底對法國計程車有多少不滿和怨恨,或者是,哪來這麼損上這麼一段的動機。隔了條邊界來到法國後的計程車真的這麼恐怖嗎?又或者是…純為向盧貝松(Luc Besson, 1959-)的TAXI系列致敬?

無論如何,在尚未向作者確認之前,答案都是不得而知的了。然而此文要是少了這短短數百字描寫(特別幾乎都是西弗勒斯的神經質內心戲),趣味性想必會下降不少。

除此之外,那些諷刺與幽默的呈顯則多表現在交談和想法之間,而非情境塑造。像是二人言語交談間的針鋒相對之下所藏的心聲,像是為了必須共用一室時的齟齬(哈利雖未如此直言,但言下之意即:「不滿意?那你去睡地上啊!」)又或者教授憤怒地咆哮著店員看上去很高興是因為能把這堆垃圾賣給冤大頭之類的──全文篇幅很短,前述內容輕易能找到,在此就不一一引述了。

風格

針對《巴黎》,在此節想列出一提的作者個人風格主要有兩點。

第一點是在整體文風基調輕鬆幽默詼諧之餘,作者筆下的人物間情感描寫又帶著某種溫柔與細膩色彩,也就是說,即使是情慾場面也偏向於使用優美詩意的譬喻。做都做了──的確有交待過程卻與肉慾橫流八竿子打不著──甚至像是沒做一般(抱歉,為這種譬喻),即為此文的床戲特色。由於沒參考其它樣本,我並不清楚這是否同為作者一貫筆法,不過就個人創作習慣以及傾向會反映在各篇文中的經驗來看,這是很有可能的。

第二點則是作者有在文句間交待人物背景的習慣。即使作為同人文,在《巴黎》中作者依然不厭其煩地從霍格華茲、巫師世界開始講起(服飾店員段落),並使用許多形容詞子句,完整交待哈利和西弗勒斯彼此之間的過去淵源。就像是沒明白將一切信息交待清楚以前不算完事似的,讀此文(特別是原文)時很常會有某種詞句堆疊復堆疊如前後浪湧來的感覺。而對於這樣的個人風格,自然無法以好壞來評估,只能說是作者個人留在創作中的一枚清晰的印記。而類似的特質,在作者的另一篇同人文《告白》中雖未出現完全相符者,然也有些跡象可循。

天外飛來一個空魔藥瓶

這部份要講的是情節構思。

以結構和整體情節來看,《巴黎》其實是篇各方面都保持在期待值以內的文。它不是以創意見長的那種精彩刺激短篇,但也不是完全落入俗套的千篇一律練筆之作。真要檢視起來,在它所要表達的題材範圍內,各種元素也算得上處理得當,只是……只是總覺得以作者的程度(敘事能力、文筆優美度)而言,此文猶少了些什麼。也許正是少了些出奇的成份。一些希望這種程度的創作者會帶來驚喜卻沒能見到的落空感。

還好,在讀者紛紛以為一切就要那樣順理成章地結束之前,迎來了個小巧的空魔藥瓶。

細思了一陣。究竟該怎麼形容這個靠近結尾處的安排?驚喜?意外?「梗」終於來了?在這篇趣味小品般的同人文中,兩人於檯面下的感情發展其實頗為意料之內,至少在看慣了大把同人文的讀者眼裡,文中的脈絡發展應是不用花多少氣力即可以預測到的。

如果沒有安排讓哈利找到這瓶抵銷酒精效用的魔藥,一切可能就是順水推舟的酒後亂性,一個以此文脈絡而言不過不失的設計。但它的存在則否定了當事人之一的酒醉宣稱,在戳破了謊言的同時也可喜地為這種耽美常見橋段帶來了一點新意:即雙方當下意識都是清醒並對自身行為擁有絕對自主能力的。是以這條建立在酒醉滾床單之後的反勾一筆,在給予讀者意外感並稍加提高此文層次同時,也達成了某種建立於常見梗之上的再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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